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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長江商報消息 昨日,《人民日報》再度聚焦戶籍改革,稱真正實現人口的“自由遷徙”,需對症施策,推進公共服務的均等化,讓更多的人在中小城市甚至在農村都有更多的發展機會和生活保障。
  昨日適逢三中全會閉幕,《人民日報》對戶籍改革的關註,與三中全會期間媒體和公眾對戶籍改革的期待一脈相承。十八大報告曾明確提出,加快改革戶籍制度,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;今年6月,《國務院關於城鎮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》則表示,將全面放開小城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,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,逐步放寬大城市落戶條件。
  作為一種人口登記制度,戶籍制度的癥結不在於人口登記本身,而在於這種人口登記機製成為了福利分配的基準。以戶籍為參照,教育、養老、醫療、就業等城市福利的供給統統依附其上。戶籍改革的方向不是廢除人口登記,而是把依附在戶籍上的種種福利剝離開來,形成福利跟隨人的流動而流動的機制。
  福利隨人走,意味著流動人口的福利成本,必須由流入地來承接。北上廣等外來人口多的城市,勢必面臨福利供應的壓力。如何紓解這種壓力,正是改革的難點所在。現在有些城市推行積分入戶、居住證等制度,但改革還不夠徹底。推進戶籍改革,必須形成合理的成本分攤機制,尤其在教育、醫療、養老等方面,中央和地方的財權事權,應該圍繞戶籍改革合理配置。
  戶籍改革的呼聲背後,涉及到農村人口和城市人口對發展紅利的分享問題。在北上廣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大城市身後,是大片發展水平尚處低位的鄉村。在一些人看來,戶籍制度鬆動後外來人口的井噴式流動,可能超出城市資源的承載量。這種擔心不無道理,儘管目前的農村面貌有了不小改觀,但與城市相比,鄉村依舊是落後的代名詞,它無力為農民提供有競爭優勢的生存機會和生活保障。
  人口城鄉流動施加給戶籍制度的壓力,說明舊有的城鄉關係已經不適應新的形勢。推進戶籍改革必須意識到,現行的城鄉關係依舊存在著不平等,比如在產權問題、社會保障上,人口流動很大程度上是基於不平等的一種自由選擇。在這個意義上,戶籍改革的成本分擔機制,其實是第二層面的問題;首要層面的問題是,戶籍改革的成本壓力源自哪裡?或者說如何削弱城鄉流動對於戶籍改革的壓力。
  這似乎是個悖論——戶籍制度的鬆動,將農村人口從農地上解放出來,大量農民工參與到城市建設的浪潮中去,但這種大規模的人口流動,卻又在深層次對戶籍改革的深化構成了障礙。當然,個中問題並不在於人口流動本身,而在於人口流動之後的城鄉差距。
  戶籍改革必須放在城鄉關係的視野下審視。這意味著在市場模式下構建完全平等的城鄉關係,將是戶籍改革的另一重要切入點。令人欣慰的是,三中全會公報明確提出,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,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,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。我們期待,被賦予了更多財產權利的農民和資源均衡配置之後的農村,將削減戶籍改革的推進壓力。
  ■ 本報評論員熊志  (原標題:在城鄉關係視野下審視戶籍改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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