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天而降的狗頭,砸穿汽車的後擋風玻璃 報料人供圖
  住在樓上的人,隨手往外扔垃圾,很可能會惹禍。1月3日晚,在南京市六合區金匯花園內,王先生停在一棟居民樓下的轎車遭遇飛來橫禍,一隻從天而降的狗頭砸穿車後的擋風玻璃,而樓上住戶都否認是自己乾的,車主一怒之下,準備起訴所有樓上住戶。
  現代快報記者 顧元森
  狗頭砸壞汽車 樓上的人都說:我沒扔
  王先生家住在六合區泰山路金匯花園小區,當晚6點多,他吃過晚飯後準備開車外出。可當他走到車旁時,眼前的一幕把他驚獃了——轎車後擋風玻璃被砸出半個臉盆大小的洞,轎車後備箱蓋上有一個帶血的狗頭。
  王先生趕忙報警,很快六合區雄州派出所的民警趕到現場。王先生稱自己沒有得罪過人,車子也沒有占用別人的停車位。王先生與民警初步判斷狗頭是從最近一棟居民樓扔下來的,於是民警與王先生上樓,一戶戶詢問。可是讓他們想不到的是,從1樓到6樓,6戶人家都不承認狗頭是他們扔的。這讓王先生非常惱火。
  王先生說,如果有人能承認這件事,認個錯,他也不會揪著這事不放,大家仍然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鄰居。可是大家都不承認,這讓他很寒心。
  車主怒了 準備起訴所有住樓上的人
  昨天上午,王先生再次找到小區物業負責人協商此事,小區物業負責人再次上樓找到那幾家住戶,但仍然沒有進展。王先生表示,如果大家仍然不承認,他準備把從2樓到6樓的五戶業主告上法庭,要求對方共同承擔賠償責任。
  對此,北京中銀(南京)律師事務所左迎春律師表示,王先生的這種做法是有法律依據的。王先生的車子受損,如果找不到具體的侵權人,就必須由有可能實施侵權的所有人一起承擔責任。被告如果要證明自己是無辜的,就要負起舉證責任,比如自己家裡當時沒人、窗戶緊閉等。如果舉證不力,就應該承擔責任。至於有人認為,讓一個群體來承擔責任,對於沒有扔東西的家庭不公平,律師表示,法律將更傾向於保護受害的弱者。而且這種判例在現實生活中已經非常多了。
  這樣的事還真不少
  2008年12月
  重慶,一根2.5米長的鋼管從某工地的13樓掉下,正好砸在一行人的頭部,致其當場死亡。
  2009年4月
  廣州,半塊紅磚從高空飛墜而下,剛好砸中凌女士抱著的女嬰。女嬰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。
  2013年11月
  大連,有人從高空將裝有香蕉皮、蘋果核的垃圾袋拋下,將一輛轎車的後擋風玻璃砸出個大洞。
  讓我們先來科普一下
  25樓墜下的雞蛋,能致人死亡
  一組數據:一個雞蛋從4樓拋下來就會讓人起腫包;從8樓拋下來就可以讓人頭皮破損;從18樓高拋下來就可以砸破行人的頭骨;從25樓拋下可使人當場死亡。
  一個拇指大的小石塊,在4樓拋下時可能傷人頭皮,而在25樓拋下時可能會讓路人當場送命,因為從上而下的力度會變得很大。空啤酒瓶在18樓和25樓的高度拋下,均可造成致命傷害。一個4釐米的鐵釘在18樓拋下時,可能會插入行人的腦中。
  再來上一堂法律常識課
  拋物主不明時,由可能拋擲的住戶共同賠償
  2010年實施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》規定,當拋擲物主人不明時,由可能拋擲的住戶共同補償。2013年12月,廣東惠州首例高空拋物入罪案宣判。在此案中,惠州一名男子吸毒後,從19樓拋下電水壺、玻璃瓶及煤氣罐,砸壞三輛車,最終被判刑4年。
(編輯:SN098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h03ahpik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